作者:龍之朱
近期,網絡上一款名爲“草本霧化器”的產品迅速走紅。據媒體調查,多個電商平臺上的相關店鋪銷量可觀,其中一家店鋪銷量高達1.9萬單。這些店鋪的宣傳頁面上,展示的並非產品實物圖,而是各種水果組合的圖片,並標榜其產品“非電子煙”、“零焦油零尼古丁”、“健康無害”。業內專家指出,這種宣傳策略是商家爲了避免違反規定而採取的常見手段。
那麼,所謂的“草本霧化器”究竟是什麼?從外觀上看,它與市面上流行的電子煙無異,由電池、加熱蒸發裝置和煙管等組成;在口味上,也提供了多種水果選擇。顯然,這些所謂的草本霧化器實質上就是電子煙的一種變體。自從2022年5月《電子煙管理辦法》實施後,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被禁止銷售,於是市場上便出現了這種改頭換面的新產品。
國家出臺法規禁止調味電子煙,主要是考慮到水果、食品等口味的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大吸引力,可能誘導他們嘗試吸食。同時,市場上那些聲稱“零尼古丁”“中藥霧化”的產品,大多不符合電子煙國家標準,因此被禁止進入市場。然而,一些商家爲了追求利潤,公然打擦邊球,甚至專門針對青少年進行誘導性營銷,這種行爲確實值得我們高度關注。
一方面,社會風氣中吸菸和吸電子煙的現象仍然普遍,目前對於吸菸行爲的管控多停留在勸導層面;另一方面,違規電子煙產品屢禁不止,背後的原因與巨大的經濟利益緊密相關。業內人士透露,目前電商平臺上銷售的“草本霧化器”,零售價約爲30元,而每支的成本還不到10元。如此高昂的利潤空間自然驅使一些商家無視禁令,鋌而走險。
即便暫時不考慮電子煙可能帶來的煙鹼和尼古丁危害,當前“草本霧化器”的小作坊生產模式、私域銷售渠道,加上缺乏醫療器械資質證明,其安全性依然令人擔憂。這意味着,對於市場上實際流通的這類霧化器產品,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,不能再以網絡銷售難以管理爲藉口放任自流。例如,可以強化平臺責任,有針對性地清除存在風險的銷售行爲;監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網絡和社交媒體的常態化監管。
有專家建議,將霧化器產品納入我國現有的電子煙監管體系,要求生產商必須獲得相應資質,銷售商則需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,並且不得在規定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平臺上銷售。長遠來看,仍需進一步完善電子煙市場監管機制,不斷修訂法律法規,確保表述嚴密,防止各類利益集團鑽法律空子。(龍之朱)
來源:光明網-時評頻道